在購買不管什么樣的理財產品時,詳細的閱讀條款是非常有必要的,這樣可以幫助我們很好的了解產品,也能確定此款理財產品是否真正適合我們,正常來說保險理財產品在條款方面要更加細心,以平安萬能險條款為實例,我們一起來看下平安萬能險條款都有哪些。
一、合同構成
平安萬能險條款、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投保書、與保險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批單、附加險合同、其他書面協(xié)議都是投保人與平安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的構成部分。
二、合同成立與生效
投保人仔細閱讀平安萬能險條款,提出保險申請、平安同意承保,本主險合同成立。 本主險合同自平安同意承保、收取首期期交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開始生效,具體生效日以保險單所載的日期為準。 本主險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對應日是保單周年日。保單年度、保險費約定支付日均以該日期計算。 如果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后一日作為對應日。
三、猶豫期
自投保人簽收本主險合同次日起,有 10 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投保人認真審視本主險合同及平安萬能險條款,如果認為本主險合同或者平安萬能險條款與其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主險合同,平安將無息退還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險費。
解除本主險合同時,投保人需要填寫申請書,并提供相應的保險合同及有效身份證件 。自平安收到解除合同的書面申請時起,本主險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平安不承擔保險責任。
以平安智勝人生萬能險為例,了解不同產品平安萬能險條款功能:
投保年齡
18-60周歲;
風險保額:
計一倍壽險風險保額;
投保注意事項:
以下人群不得作為投保人:
無固定職業(yè)者;
年收入低于2萬元者不得投保智勝人生。
以下人群不得作為被保險人:
從事五級及以上職業(yè)者。
同一投保人為同一被保險人投保本險種僅限一件。
保險金額
(1)基本保險金額
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投保時的基本保險金額須符合我們當時的投保規(guī)定。若該金額發(fā)生變更,則以變更后的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
(2)保險金額
本主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等于保單價值的105%和基本保險金額兩者的較大者。
基本保險金額的變更
下列情形會引起基本保險金額變更:
(1)交納追加保險費
在我們收到您的追加保險費后,基本保險金額按追加保險費等額增加。
(2)部分領取現金價值
在我們收到您的部分領取申請書后,基本保險金額按領取的現金價值等額減少。
如果減少后的基本保險金額低于我們規(guī)定的最低金額,我們有權將它調整為該金額。
(3)申請變更基本保險金額 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經我們同意,您可以變更基本保險金額。